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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職員篇

[教職員篇]
1. 授課老師在點名單上看到有標註身心障礙學生該做些什麼嗎?可以怎麼做?
答:
若老師不確定學生是否願意暴露身分,可先將學生視為一般生給予關懷。若學生主動尋求協助,則可直接與學生討論學習需求或方式。無論是何種障別的學生,皆歡迎老師主動聯繫資源教室討論。
 
 
2. 學生拿「授課通知函」給老師,老師有需要回應什麼嗎?
答:
老師接收到授課通知函後,可以主動詢問該生在課堂上的需求,以及學生過往學習狀況,亦可和資源教室輔導員討論學生狀況。
 
 
3. 學生如果有狀況,授課老師可以通知誰?到哪尋求協助?
答:
若遇有課堂學生有狀況,授課老師可以通知該學生系上助理,系所導師,資源教室輔導員(校內分機6264-6267),以及組長室(校內分機6278),也可以直接到該生系所辦公室或是資源教室(學生活動中心B112)尋求協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