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學年度特教獎助學金即日起開放申請,
請同學們記得申請並繳交資料哦!
一、申請資格:
領有大專特教鑑輔會證明者。
二、申請條件:
大學部-前一學年每學期修習九學分以上,共十八學分 (不含大一新生) 。
研究所-前一學年修習十二學分以上 (不含研究所新生) 。
三、申請標準:
(一)110學年度以前入學者(四年級以上)
1.上一學年度GPA平均達2.57以上為補助金,GPA達3.38以上為獎學金。
2.品行優良無不良紀錄。
(二)111學年度以後入學者(二、三年級生)
1.上學年學業總成績平均GPA值達3.38以上,上下學期班排名皆須前百分之五十(研究所不在此限),且品行優良無不良紀錄者,發給獎學金。
2.前一學年學業平均GPA值3.38以上而班排名未達前百分之五十或GPA值2.57以上未滿3.38,且品行優良無不良紀錄者,發給補助金。
四、申請時間:
即日起至9月27日(五)中午十二點。
五、繳交資料:
1.學生證影本或畢業證書影本
2.大專特教鑑輔會證明影本
3.學業成績證明(包含上下學期成績之學年度成績單)
4.身障證明影本(若有請附,為核對障礙程度之用)
申請辦法與表單,請詳閱附檔。
請注意,申請不代表通過。
若通過,獎補助學金將於12月底前核發至學生個人帳戶。
若有疑問請來電(03)890-6265,或來信yhdong@gms.ndhu.edu.tw詢問董老師。